推进全国煤矿瓦斯治理、启动新一批国家级绿色矿山遴选、出版两项智能矿山团体标准、推进全省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工作……近期,这些涉及煤炭行业的最新资讯,你都了解吗?
《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发布 多项重点任务涉及煤炭行业
日前,国家能源局印发《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8个方面共21项年度重点任务,多项重点任务涉及煤炭行业。
夯实能源安全保障基础。强化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提升矿区集约化规模化开发水平,加强煤矿产能“一本账”管理,提高煤炭产能调控精准性、有效性。推进煤炭供应保障基地建设,有序核准一批大型现代化煤矿,加快已核准煤矿项目建设,持续推进煤炭产能储备工作。
持续深化能源开发利用方式变革。持续深化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煤炭洗选高质量发展,加强煤矿瓦斯抽采利用,促进煤炭矿区采煤采气一体化发展。
持续完善能源科技创新体系。持续完善能源装备高质量发展政策,提升能源装备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印发能源行业标准计划年度立项指南,加大培育能源新质生产力、促进绿色低碳转型、支撑深化改革、保障能源安全等方向重点标准立项支持力度,加强能源数智化等领域标准供给,研究布局一批新兴领域标委会。
强化能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高质量推进智能电网、煤炭、油气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能源领域四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抓紧建立健全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组织管理体系。做好“十五五”能源领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研究动议,力争新设立一批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用足用好“两新”政策,促进能源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培育发展壮大能源新产业新业态。组织开展煤矿智能化建设重点领域试点工程,稳步推动首批国家能源核电数字化转型技术试点项目建设,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在能源领域的试点应用。
来源:国家能源局
全国煤矿瓦斯治理现场推进会召开
3月20日至21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组织召开全国煤矿瓦斯治理现场推进会。
会议强调,要把瓦斯等重大灾害治理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按照“通风可靠、抽采达标、防突精准、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二十字”工作体系,更加全面、科学、规范提升瓦斯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要在区域超前治理上下功夫,坚定不移开采保护层,因地制宜实施井下超前预抽,结合实际推广开展地面井抽采。要在精准防突上下功夫,做到瓦斯参数测定精准、治理方案制定精准、治理措施落实精准、突出预警处置精准。要在科技研发上下功夫,加强深部开采致灾机理研究及工程试验,加强防突关键技术攻关,加强人工智能应用攻关。要在强化责任落实上下功夫,严厉打击瓦斯基础参数测定造假等四类造假行为,整治企业违规设立隐蔽工作面等乱象,纠正企业重生产轻安全、责任体系不明晰等问题。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新一批国家级绿色矿山遴选启动
3月19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新一批国家级绿色矿山遴选工作的通知,加快矿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决定开展新一批国家级绿色矿山遴选工作。
此次遴选范围为省级绿色矿山中,实现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矿区环境生态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矿区社区和谐化,满足“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要求,表现较为突出的独立矿山企业。
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不超过本省省级绿色矿山名录总数一半的基础上,遴选推荐非油气类矿山数量不超过25个,油气类矿山数量不超过10个。
来源:自然资源部
两项智能矿山团体标准正式出版
智能矿山是煤矿发展的方向,是新质生产力在煤炭行业的应用。日前,《煤矿智能化管理体系规范》和《煤矿智能化双重预防基础技术要求》由中国标准出版社正式出版,将为煤矿安全生产发挥重要保障作用。
《煤矿智能化管理体系规范》(T/CCS 040-2023)在智能化技术基础之上,提出了智能化管理体系基本架构,详细规范了智能化安全管理、生产管理、经营管理、技术与装备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的内容。并从管理体系角度,对智能化煤矿考核激励、管理体系落地支持与运行和管理体系评价与持续改进要素予以明确。该规范是国内首次对煤矿智能化管理体系的探索,为智能煤矿提升管理水平提供了规范指导。
《煤矿智能化双重预防基础技术要求》(T/CCS 041-2023)以智能化矿山建设为基础,提出了智能化双重预防机制的发展内容,并从技术角度对智能化双重预防机制制定了规范。该规范将安全双重预防机制推进到智能化阶段,为我国煤矿提升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水平和运行效果提供了可操作的技术规范。
来源:山西日报
山西省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工作推进会召开
3月6日,全省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工作推进会在太原召开。
会议指出,“十四五”以来,山西不断加大节能降碳工作力度,持续推进地区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效,能耗强度累计下降13.1%,完成国家下达“十四五”目标任务的90%,在省级政府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为优。
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种市场化的节能机制,为行业提供了全新的节能思路和方法。在探索开展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工作中,山西省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对合同能源管理认识不足,节能服务机构水平参差不齐等现象,节能降碳改造项目在资金和技术上遇到一些瓶颈。
会议要求,要充分发挥企业的能动性,真正把“让我做合同能源管理”变成“我要做合同能源管理”,实现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要深入开展精细化管理,有关地区、单位要结合实际,深入挖掘节能潜力,精心打造示范标杆项目。要用足、用活国家“两重”“两新”等政策,加大节能降碳增效工作力度,为我省绿色低碳转型和美丽山西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来源:山西省能源局
山西修订“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
针对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修订实施和机构改革部分部门职能调整,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出现交叉现象,近日,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修订出台了《山西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进一步厘清安全监管职责边界,消除监管盲区,形成监管合力。
修订后的“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共三章75条内容,新增了12条内容,删除了8条内容,修改了53条内容。在原有53个部门(单位)的基础上又增加了11个部门(单位),依照相关规定调整细化了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
为顺应行政审批改革,厘清审批和监管的职责边界,新增了“审”“管”衔接相关内容。新修订的“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明确:已纳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审批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应当以相应证照颁发和信息推送为安全监管责任界线,加强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未纳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的事项,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加强监管。对“先照后证”审批的事项,行政审批部门要将市场主体信息推送至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和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在发现或收到相关部门推送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信息后,应当撤销原批准;行业管理部门和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履行事中事后相关管理和监管职责。对“先证后照”审批的事项,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和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全链条”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
来源: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山西《煤矸石生态回填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将于4月22日实施
近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煤矸石生态回填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该标准将于4月22日起正式实施。此标准的出台是山西省解决煤矸石污染问题的重要举措。
该标准涵盖了煤矸石生态回填的各个关键环节。在总体要求方面,明确了煤矸石生态回填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与目标。在回填区环境调查和评估环节,规定了详细的调查内容与科学的评估方法,确保回填区域的环境适宜性。对于回填工程,从煤矸石的选择、运输到具体的回填操作,制定了严格的技术标准与规范流程,保障回填工程的安全性与稳定性。生态修复部分,对回填后的植被恢复、土壤改良等提出了具体的技术要求与实施路径,致力于实现生态系统的重建与可持续发展。标准还对环境监测和环境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建立环境监测体系,以便及时掌握回填区域的环境变化情况,确保煤矸石生态回填过程符合环保要求。
标准的出台,为煤矸石生态回填提供了清晰明确的技术指导和可操作的规范,确保煤矸石生态回填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将有效推动煤矸石规模化消纳,显著减小煤矸石堆放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与生态环境的修复改善。
来源:中国煤炭报
山西持证在产煤矿2030年将基本实现智能化
日前,山西省印发《山西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行动方案》,不断深化全方位转型,特别是从能源、工矿业等方面推出一系列硬举措,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山西实践,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
《方案》提出,到2030年,能源、工业、交通、城乡建设等重点领域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8%,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增强,主要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支持绿色发展的政策和标准体系更加完善,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到203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基本建立,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取得显著进展,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进入绿色低碳轨道,碳排放量在达峰后稳中有降,美丽山西目标基本实现。
《方案》强调,加强煤炭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兼顾省内自用和外送需求,合理控制煤炭生产总量,增强煤炭稳定供应、市场调节和应急保障能力,坚决兜住能源安全底线。因地制宜推动煤炭井下充填开采、保水开采等绿色清洁开采方式,有序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到2028年底,持证在产的90%大型矿山、80%中型矿山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到2030年,全省所有持证在产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
来源: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供稿 | 技术发展部 综合办公室
文字 | 张彩云
编辑 | 张彩云